mysc3536 發表於 2016-6-2 14:26:19
过了。。。。。。。。。。waioo008 發表於 2016-6-2 14:48:11
可怜父母心啊。{:8_346:}lhylh 發表於 2016-6-2 14:53:00
有点难以接受!limpid00 發表於 2016-6-2 15:22:19
似乎又可以理解。不想孩子坐牢或者被别人歧视,就强奸之。也许强奸在印度根本比不上坐牢什么的。在他们的观念强奸算什么呢?二敢 發表於 2016-6-2 15:26:25
这个我服!!!{:1_14:}1437421446 發表於 2016-6-2 15:29:58
这个有点那个了吧a497734581 發表於 2016-6-2 15:41:50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georgelue 發表於 2016-6-2 15:50:11
有点奇葩jxfjb520 發表於 2016-6-15 19:27:18
奇葩中的奇葩15200393360 發表於 2016-6-19 14:51:59
听上去刺激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