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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家族:在上帝和恶魔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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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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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27 01:37:13

    上个世纪60年代末期,嬉皮士运动在美国达到高潮,性解放、毒品和群村居等成为其标志符号。大批出身中产阶级的年轻人走上街头,加入同龄人群体,以一种原始的聚居生活逃避主流文化。但对于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而言,这是一个让他感到陌生的社会。曼森没有选择改变自己,而是披着博爱的外衣,把自己塑造成“上帝”,在利欲熏心的时候加害于他人。

    监狱中的童年
    1934年,16岁的未婚妈妈凯瑟琳•麦多克斯(Kathleen Maddox)生下一名男婴,这显然是一桩意外,这位年轻妈妈也一直没有为孩子取名。直到嫁给一个劳工后,凯瑟琳才给他取上全名——查尔斯•曼森。凯瑟琳后来因抢劫等罪名接二连三出入监狱,而曼森则一直被寄养在不同的人家。
    曼森在13岁时被送到吉波尔特男校(Gibault School for Boys),但他很快就逃回母亲身边,不过凯瑟琳却无力收留他。曼森此后流落街头,以抢劫、偷车、拉皮条和伪造支票为生,成为出入监狱的常客。曼森前半生几乎就是母亲凯瑟琳的翻版,到1966年出狱时,32岁的他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在监狱中度过。对于曼森来说,呆在监狱里显然是他最好的选择。而他也确实提交了申请,不过,无人能满足他的要求。

    组成曼森家族
    出狱后,学历仅有小学四年级水平的曼森以街头卖艺为生,直到遇上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图书馆工作的玛丽•布兰纳(Mary Brunner);曼森住进玛丽的公寓,用音乐捕获了玛丽的芳心,就这样,玛丽成了曼森家族的第一个成员。
    在迷茫的一代人中,曼森是他们的“神一样的存在”
    此后,曼森走进嬉皮士聚集的地方,用从监狱中获得的生活经验和一些“科学神教”(Scientology)的理论,把自己成功塑造成了一个精神领袖。在1967年的嬉皮士活动“爱之夏”(Summer of Love)中,曼森在麾下汇集了大批信众。这些信众大多和玛丽一样出身中产家庭,是一群迷茫、缺乏关怀的年轻人。也有男性想加入家族,但在初期,为了树立绝对权威,同时满足自己的控制欲,整个家族中,只有曼森一个男人。

    不惜一切手段
    在曼森的带领下,这群人开始在美国各地游荡。1968年,沙滩男孩乐队(The Beach Boys)的主唱丹尼斯•威尔森(Dennis Wilson)遇到两个搭便车的女孩,在将她们带回家后,他发现自己的家门口站着一个不速之客——曼森。
    曼森站在威尔森的家门口“欢迎”他的归来,这不免让威尔森十分尴尬。为了不让威尔森起疑,曼森甚至亲吻了他的脚掌……
    无奈的威尔森只能看曼森进入他的家中,这时,他才知道什么叫“引狼入室”——他的家中被曼森的12名女性追随者所占据。而在他住进来之后,出现在威尔森家中的不速之客愈来愈多。当然,这些人的花销也都由威尔森一个人负担。
    曼森家族的追随者们,曼森为了确立自己的权威,所以追随者中多为女性。
    最初,威尔森还觉得曼森是一个不错的人,并帮助他录制唱片。而曼森本人,透过威尔森的财力和人脉,正在摩拳擦掌准备进军娱乐界。曼森这时认识了知名音乐人特里•梅尔切(Terry Melcher),特里对曼森家族的生活形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让曼森喜出望外。但很快,特里和威尔森发现了曼森暴戾的秉性,他们开始有意疏远曼森。
    曼森随后搬离威尔森的住所,他来到了附近的史帕恩农庄(Spahn Ranch),为了能够免费住在农庄里,曼森命令家族中的一名女孩定期与80多岁的失明农场主性交、并且充当他的“眼睛”。曼森的女孩在这里吸引了大量靠犯罪谋生的嬉皮士,通过卖淫、贩毒和勒索等非法勾当聚敛钱财。
    曼森家族的老窝,史帕恩农场。曼森家族就是在这里作恶。
    1969年3月份起,在明知特里已经搬走的情况下,曼森数次以访客的名义闯入特里租住过的别墅,均以碰壁告终。此时这里住着欧洲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y)怀有身孕的妻子莎伦•泰特(Sharon Tate),也许他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人以后会带来灾难。

    以种族斗争之名
    1969年6月,曼森告知家族成员,一场白人与黑人间的种族对立斗争 “Helter Skelter”(由曼森曲解自披头士同名歌曲)将由曼森家族负责发起,他们需要严以待阵,包括准备充足的资金。随后,曼森家族的成员黑吃黑,先是诈骗了一个黑人毒贩,接着又勒索了曼森的朋友加里•辛曼(Gary Hinman),后者被刺伤后死去。由此,曼森希望将这桩谋杀案嫁祸给黑人,以挑起斗争。
    8日,曼森命三女一男前往特里租住过的别墅,“以最残忍的方式处决里面住着的人,并且不能留下活口”。当晚,别墅里住着莎伦•泰特和她的三个朋友,以及守门人的访客——他们并不认识曼森。
    波兰斯基的妻子莎伦·泰特,被曼森家族残忍杀害。
    四名入侵者闯入了波兰斯基的别墅,他们嘴里喊着:“我就是恶魔,我要来做我应做的事情。”将有8个月身孕的莎伦•泰特和其他人吊在了房梁上,并开始残忍的用刀子向他们刺去。
    泰特曾祈求入侵者放过她肚子里的孩子,但这反而让这四名恶魔变得更加凶残——泰特被刺18刀,她腹中八个半月的胎儿也未能存活。另外四人也都被残忍杀害:波兰斯基的朋友,编剧Wojciech Frykowski身中81刀,而他的女友也在被刺中28刀后身亡。
    在将五人杀害后,入侵者决定在墙上留下一个“记号”——他们用泰特的血,写上了血淋淋的“猪”(PIG)……事实上,这座别墅里还有一个未伤及毫发的人,即住在后院的守门人,他在多年后才承认,自己亲眼见到了当晚发生的一幕。
    9日,第二条屠杀令公布,这次曼森选定曾在一次聚会时怠慢他的拉比安卡夫妇。当晚六名家族成员潜入其家中,将正在熟睡的二人杀害,作案手段与前夜泰特遇害案如出一辙。
    数十年后,曾参与泰特谋杀案的曼森家族成员回忆,曼森让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杀鸡儆猴,警告特里还没有向曼森兑现他的承诺。显然曼森收到了效果,特里如惊弓之鸟,长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身边时刻不能离开保镖。

    曼森,还活着……
    泰特和拉比安卡谋杀案发生后,两组警力分别介入调查。虽然两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洛杉矶警方否认它们系同一人/团体所为,认为拉比安卡案极有可能是对泰特案的拙劣模仿。
    调查陷入僵局,直到两个月后,负责拉比安卡案的警官才发现辛曼遇害案可能与此案有关,这才将线索转向曼森家族。而最后的关键信息,是从一位向狱友吐露实情的曼森成员那里得到的。
    1970年6月15日,曼森家族的多名成员站上法庭,曼森的信众在庭外聚集,威胁出庭证人和旁听者,许多关键证人在此期间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威胁和财产损毁。曼森和其他被告在出庭时,均在额头刻上X字符(曼森随后将其改为卐字符),以各种姿态挑衅、蔑视法庭。曼森还让其他家族成员作伪证,为自己洗脱罪名。一位当庭顶撞曼森的被告辩护律师随后失踪,在宣判当天其腐烂尸体出现,而真正死因至今未明。
    1971年4月19日,法庭判决四名主要被告7项谋杀罪名成立,全部获得死刑。随后,在另一场审判中,曼森被追加2起谋杀罪名成立。第二年,加州废除死刑,曼森家族成员的死刑自动延伸为无期徒刑。到目前为止,除一人在狱中因脑癌去世,包括曼森在内尚无人获得过假释机会。
    2009年74岁的查尔斯•曼森第11次申请假释被驳回。
    摇滚歌手玛丽莲•曼森的名字就是由玛丽莲•梦露和查尔斯•曼森组合而成的。直至今日,曼森仍然是一些人心中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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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美国也够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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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2 11:34:45
    有弊也有利啊,看人家的人权,再看看咱,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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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22 1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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