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496|回復: 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類型] 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有瑕疵 法院判京东3倍赔偿

[複製鏈接]

161

主題

3

好友

805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9-16 13:09
  • 簽到天數: 296 天

    [LV.8]以壇為家I

    推廣值
    0
    貢獻值
    2
    金錢
    1769
    威望
    805
    主題
    161
    樓主
    發表於 2016-3-28 16:18:34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陈先生在京东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却因手机故障无法使用,申请退货失败后,陈先生到苹果店维修,被告知手机经过改装。为此陈先生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决要求京东公司对陈先生进行3倍赔偿。
      陈先生诉称,2015年6月27日,他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一部Apple iPhone5s(A1530)16GB银色移动联通4G手机并在线支付了3488元。收到手机后陈先生发现手机本身存在故障无法使用。
      2015年7月4日,陈先生通过京东商城的在线客服提交了退货申请,但由于陈先生遗失了手机发票,最终导致退货失败。
      2015年8月3日,陈先生自行前往苹果授权服务商处修理手机故障。随后苹果售后向陈先生出具了一份不予保修的报告书,写明故障手机经过非Apple授权的改装或者拆卸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或在维修过程中变得无法使用,因此不在保修的范围内。陈先生随后向京东在线售后提交了投诉,要求京东公司退货并进行3倍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陈先生将京东公司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京东公司辩称,陈先生购买手机时要求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动感公司而并非陈先生个人。而且,发票是由京东公司成都分公司开具的,因此,京东公司认为手机买卖合同双方应为动感公司和京东公司成都分公司,而并非陈先生与京东公司。陈先生购买手机的行为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不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也当然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3倍赔偿原则。陈先生并未因手机质量问题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其所要求的误工费、交通费都不应当得到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与京东公司应为买卖合同关系的主体,该合同关系不仅应受到合同法的保护,还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陈先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所遭受的误工费和交通费,故这项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最后,法院判决京东公司给付陈先生赔偿款10464元。

    161

    主題

    3

    好友

    805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9-16 13:09
  • 簽到天數: 296 天

    [LV.8]以壇為家I

    推廣值
    0
    貢獻值
    2
    金錢
    1769
    威望
    805
    主題
    161
    沙發
    發表於 2016-3-28 16:19:25
    学学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有瑕疵 法院判京东3倍赔偿

    154

    主題

    1

    好友

    881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7-8 09:22
  • 簽到天數: 2209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142
    金錢
    14469
    威望
    881
    主題
    154

    文明人 回文勇士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中學生 文章勇士 附件高人 高中生 伴壇終老

    板凳
    發表於 2016-6-8 09:27:52
    划算唉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30 20:13 , Processed in 0.018392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